(12月3日,株洲市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實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的相關情況。)
  
  (媒體記者現場提問)
  紅網株洲12月3日訊(分站記者 青琪)人吃五穀雜糧,難免有各種病痛,因此“醫保”是件與民生息息相關的事情。湖南株洲市人社局在今日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了實行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的相關情況。
  與之前的老政策相比,2013年8月起實施的《株洲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以及2014年4月通過《株洲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實施細則》有著明顯變化。
  以城鎮職工單位繳費費率為例,市級統籌文件將株洲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統一到全省的標準,用人單位由原來按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7%繳納基本醫療保險,增加到8%,職工個人繳費費率標準不變。
  與此同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攔頭保底的標準也有所調整,由老政策的“上年度”調整為新政策的“上上年度”。株洲市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蔚表示,這將解決由於統計原因,每年上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相關數據發佈時間滯後,“造成每年4月—8月,所有參保單位的繳費基數無法核定,單位人員變動無法及時辦理,基金無法徵繳,參保人員賬戶無法劃入,嚴重影響參保人員享受待遇等現象的發生。”
  根據上級精神,個人在湖南省範圍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實際繳費時間將計算為株洲市的實際繳費年限,個人在省外參保的實際繳費年限將計算為株洲市的視同繳費年限。此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可以按6%或8%費率檔繳費,其中選擇按8%費率檔繳費的可以建立醫保個人賬戶。
  特別需要說明的是,新政策將符合條件參保繳費的新生兒,從出生開始因疾病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同時,新政策還規定,統籌地區內參保人員異地安置在本統籌地點且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或轉往本統籌地區內的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不屬於異地就醫,其住院醫療費按參保地政策結算。  (原標題:株洲城鎮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率上升個人繳費率標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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